省司法厅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5 12:40 浏览次数:

为做好《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核修改工作,3月13日至14日,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芦学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周群霞带队,先后赴泰兴市和南通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调研组分别对集中式供水单位泰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杨庄水厂、泰兴绿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制现售饮用水嘉福国际城小区经营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东丽合成纤维(南通)有限公司和规模供水加压泵站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查看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卫生管理制度建设、生产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运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内容。

两市座谈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就调研提纲对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作详细汇报,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以及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分别围绕相应职责对《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作交流发言。

下一步,调研组将充分汲取调研建议及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加快推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全面,保障人民饮水安全。

分享到: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