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卫监:我市召开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启动暨业务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药政〔2024〕3号)要求,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成效,11月5日,扬州市卫生监督所与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共同召开了2024年扬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启动暨业务培训会议。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同志,我市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检验人员共50余人参会。
会上,本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项目合作单位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郑英对大家的到来致以热烈欢迎,同时表示将依托高校师资力量和专业团队,从细从实做好本年度跟踪评价工作。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王周园处长结合监督管理实际情况,对“蛋及蛋制品中着色剂、抗氧化剂、防腐剂工艺必要性调查研究”进行了详细解读。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仇雨干主任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进行了讲解,并结合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和问卷调查表的填写要求等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李墅怡主任结合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经验,解读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培训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对本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开展问卷调查。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本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分为常态评价、专项评价、专题研究、宣贯培训四方面,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等多个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任务较重。此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下一步,扬州市将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开展企业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和专家咨询工作,保证调查问卷数量和质量,按照工作计划稳扎稳打,确保本年度跟踪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供稿:扬州市卫生监督所 审核发布:毛素莹)